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九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发表时间:2019-05-13 12:09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九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
一、 单位简介 昆明市社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类别为公益一类,为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工作职能为协调服务社会扶贫工作,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为挂钩部门与扶贫县及乡做好协调工作,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做好服务,负责扶贫系统及扶贫地区干部培训组织工作, 参与组织劳务输出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承担建档立卡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及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分析扶贫开发数据信息。 单位地址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楼。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00:00时至5月28日 24:00时 3.报名查询时间:2019年5月29日00:00时至5月30日 24:00时 4.报名流程: (1)登录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范围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持笔试准考证,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 3、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0871-63966737 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0871-6413513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77252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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