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行政学院选拔行政财务部基建处副处长1人公告发表时间:2018-01-05 14:52 国家行政学院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公开选拔行政财务部基建处副处长1名(该职位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选拔范围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在京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北京市户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现任副处级干部或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 2.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4.具有作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和五年以上基建项目管理经验。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等资质证书,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5.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网络报名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下载《国家行政学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和岗位职责说明(详见附件)。如实填写后,于2017年7月15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sanchu@nsa.gov.cn。 相关单位可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和岗位职责说明,结合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和本人条件等情况,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于2017年7月15日前向国家行政学院推荐优秀人才报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说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届时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和职位要求命题。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人选与职位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人选与选拔职位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人选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同时携带单位同意参加公选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行考察。 考察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六)决定任用 根据选拔职位要求和组织考察情况,比选择优,确定拟任用人选。 (七)公示 对决定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 (八)试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本次选拔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闱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为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和咨询电话:68928871;68928912 原标题: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公开选拔行政财务部基建处副处长的公告 下载附件: |